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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举办今年第四期浙江省企业合规大讲堂
来源: 浙商之家 发布时间: 2024-04-26 09:43:0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在合规发展中提高竞争力,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3日至25日,省工商联在诸暨举行今年第四期浙江省企业合规大讲堂。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海瑜出席并讲话,绍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郑华出席并致辞,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负责人主持。

培训期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揭萍、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郑金都先后作“新《公司法》:条文解读与制度影响”、“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与企业合规管理”、“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授课。

揭萍通过新旧法条对比,从公司登记和退出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资本制度、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控股股东与“董监高”的义务和责任等5个方面对新《公司法》进行了解读,并对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合规经营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陈松涛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企业合同审查管理的实务影响、对企业工作人员行权管理的约束、对企业处理合同困局以及纠纷解决的指引等3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授课,并重点探讨了企业合规风险的防范问题。

郑金都介绍了合规的概念、企业合规发展历程、企业合规误区,深入探讨了企业合规“做什么”“怎么做”,并从民营企业风险类别、常见主要法律问题、新《公司法》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及应对、《刑法修正案(十二)》下民营企业风险及应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5个方面提醒民营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吴海瑜介绍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主要内容。吴海瑜指出,《条例》高度重视发挥政府、工商联和商(协)会、市场主体三方作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持系统观念,一体高效推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坚定决心。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特别是涉及到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政商交往”“商会调解工作”“推进清廉民企建设、企业合规发展”“涉企法律服务”等内容。《行为指引》分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共24个方面56条,明确要求政府侧区分“应为”和“不应为”,倡导企业侧把握“高线”和“底线”。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对照《行为指引》倡导清单要求,在爱党爱国、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推进创业创新、深化开放合作、纯洁政商关系、诚信合规经营、建设清廉民企、承担社会责任上争做示范引领。

各市工商联有关部门同志及有关县工商联负责人、有关商会负责人、有关民营企业负责人或法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律所负责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考察学习了省级清廉民企示范单位——浙江巨马文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