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夯实基层宗教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3-23 10:28:04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夯实基层宗教治理工作
蒋志军
近年来,诸暨市在宗教工作中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夯实基层宗教治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顺。
坚持党的领导 健全基层工作网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诸暨市党委扛起主体责任,把宗教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把党中央、浙江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宗教界的关心落到实处。今年以来,通过进村、入户、进场所,已开展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宗教政策理论宣传贯彻活动100余场次,实现党政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全覆盖。深入实施宗教中国化“四走活动”,大力推进“五进场所”,持续开展“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凝聚宗教界正能量。
二是织密工作网络。形成主体在市局、延伸到乡镇(街道)、落实在村社、规范到网点的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镇村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起以包村领导负总责开展联系交心、驻村干部负责联络协调、村(居)党组织书记负责属地管理矛盾化解、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及片警负责情况收集等,组成“五人驻堂”联系制度,有效管理覆盖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通过定期走访,对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协同解决。
三是整合部门资源。把宗教工作纳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发挥“四个平台一张网”和“雪亮工程”作用,实现与公安专网的联网、并网,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 实现法治德治并举
一是以隐患治理为核心。依托网格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全域覆盖督查工作,压实乡镇(街道)民宗干部、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同时在周末等重点时段对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今年已巡查3125场次,形成问题清单231个,实施销号管理。
二是以教育警示为手段。落实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诸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场所实行通报约谈处理,加强警示教育。2021年以来已约谈乡镇(街道)统战委员2名,约谈团体负责人2人次、重点问题场所负责人10人次,考核不合格负责人1名。
三是以真情服务为目标。结合“五人驻堂”制度,做到“三必清、三必到”(对场所人员情况清、财务管理情况清、宗教活动信息清,每月一走访必到、重大活动必到、困难需要必到),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活动128场次,有效梳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各类问题36个,切实帮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排解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安全堵点,2021年以来已协调宗教活动场所矛盾纠纷19场次,真正做好“导”的工作。
坚持典型示范 深化普法教育
一是树立典型示范。以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1+9”指标体系为蓝本,探索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准入退出机制。2021年出台《诸暨市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每月巡查、每季督查、每年考核的结果运用,通过覆盖“三星达标”场所、处置“不合格”场所、表彰“五星示范”场所等方式,推动场所提升内力,营造和睦和谐氛围。
二是深化普法教育。依托“八五”普法活动,持续深化“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每年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反恐宣传月等各类活动、讲座20余场次,已建成3处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处省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目前正在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1个,绍兴市级反邪宣传基地1个。
(作者为诸暨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