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三基础一体系” 纵深推进清廉民企建设
发布时间: 2023-03-23 08:57:33
构筑“三基础一体系” 纵深推进清廉民企建设
杭州市钱塘区工商联(总商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杭州市钱塘区工商联紧扣服务和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主题,以《杭州市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三张清单”为主线,坚持“党建引领、部门协同、完善制度、示范引领”的总体思路,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不断融入钱塘民营企业发展之中,努力形成全区民营经济清明、清朗、清新的良好发展生态,纵深推进全区清廉民企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区工商联党组、企业属地街道(平台)党工委、机关部门党组织、基层商会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在清廉民企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成立区工商联党组+街道(平台)党工委+机关部门党组织+基层商会党组织+民企党组织组成的“清廉民企建设党建+联盟”,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党委设立纪委(监委),民营企业党总支或党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实现清廉民企建设专责机构(人员)全覆盖,夯实清廉民企建设的组织领导基础。二是筑牢思想基础。引导全区民营企业党组织联合发布《钱塘清廉民企建设倡议书》,着力推动“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风尚在钱塘民企落地生根、化风成俗。持续深入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钱塘民企走在前”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工商联线上线下平台,围绕“喜迎二十大、建设新钱塘”开展各类宣讲活动,不断筑牢“清廉就是生产力,清廉就是竞争力,清廉就是生命力”的共同思想基础。三是发挥先锋作用。突出基层商会(民企)党组织负责人与纪检(监察)责任人“两支队伍”建设,积极抓好“两支队伍”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两支队伍”抓党建、促清廉、强企建的能力和素质。引导企业党组织注重发挥党员在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章制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是我家、清廉我你他”活动,发挥企业党员在清廉民企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在区委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区工商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社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钱塘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清廉民企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纳入重要议事安排。下发年度清廉民企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街道、社区党工委,机关部门党组织要把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作为属地、本部门、本行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组织建设和清廉民企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并以点带面推动建设“清廉园区”和“清廉楼宇”,形成一批彰显钱塘特色的清廉民企建设品牌。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工作机制,每月在基层商会召开恳谈会,强化党政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服务等机制。打造钱塘“廉潮・清廉坊”品牌,定期邀请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代表面对面畅谈清廉民企建设心得。针对企业清廉建设中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规范、问题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定期组织区工商联“合规助力团”“法律服务团”开展助企清廉服务行动。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清廉民企建设机制。三花控股集团为最大限度压缩产生腐败空间,把供应链的供应商开发、管理、产品(物资)的定价、采购、质量验收等职能分别由供管部、价格部、采购部、品质部等几个部门履行职责,形成了在分权基础上的相互制衡。《三花控股集团监察工作办法》 《三花控股集团监察委员会关于举报线索管理处置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使各项监察工作有据可依。二是深耕清廉文化。引导企业把清廉文化和企业文化深度融合,企业员工从招录、培训、上岗全过程强化清廉文化灌输;鼓励企业把《员工廉洁自律协议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附件一并签订,做到全员覆盖。三是筑牢合规理念。发挥区级机关企业服务(专)员、属地街道区域发展办、区工商联“民企合规经营助力团”等相关人员和组织作用,利用企业走访、开展服务等时机,帮助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和水平。
一是健全一个评价体系。创新“145”评价、赋码、分(星)级特色综合评价机制体系。即根据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标准,构建一个由“相关部门联合评”+“区纪委监委情况通报评”+“清廉民企申报验收评”构成的“三位一体”钱塘清廉民企建设综合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四色预警机制。对纳入清廉民企建设评价考核验收企业,根据其清廉民企建设每月评价所得不同指数,分别赋予“红、黄、蓝、绿”四种不同颜色民企清廉“健康码”,在数字工商联平台“数字驾驶舱”上进行“四色”状态晾晒,全面展示和反映清廉民企建设的适时动态,便于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开展助企服务。三是严格五级星级评定。设立“五个星级评定”,对年度清廉民企建设验收,严格采取“五个星级”综合评定的办法给予不同星级区分。对获得清廉民企建设“五星级”评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平台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并把星级评定作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评先评优、清廉民企示范点培育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强化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