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浙江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长三角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4-01 11:28:11    来源: 省委统战部(省侨办)

关于深化浙江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长三角的建议

徐伟金

数字化改革和数字长三角建设正形成历史性交汇。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是浙江落实国家战略使命的有效方法。长三角数字化发展已走在全国前列,但距离真正迈入数字文明新时代存在以下差距:

1.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不够协调。长三角三省一市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能力仍有待加强,大型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程度偏低,城乡数字鸿沟仍较普遍,用能用地、资本投入等要素保障协同不够。

2.数字产业发展支撑不够有力。长三角地区区域间科技创新资源布局不均,高端创新要素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创新资源跨区域流动存在障碍。数字产业高端人才分布失衡,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之间尚未实现有效链接。

3.跨区域应用场景建设不够丰富。长三角地区跨省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大场景建设尚未形成合力,政务、医保、交通等全域推广的一体化治理场景的服务覆盖面有待提升,“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数字乡村”等跨区域数字生活场景示范推广进程不够快。

4.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不够充分。长三角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尚处于初期,数据权属界定、标准建立、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建设有待完善。数据资源一体化开放共享仍不到位,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共建共享仍需进一步提升。

5.数字文明制度规则不够健全。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的制度供给仍不充分,分工协作、协同创新、利益协调、监督约束等一体化推进机制不够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探索亟需加快。

浙江省自2021年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已涌现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未来将继续在重大设施项目建设、科技策源产业布局、多跨应用场景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等方面为数字长三角建设提供先行先试经验,赋能数字长三角建设。

为此,建议:

1.率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夯实数字长三角“数智底座”。一是健全高速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提升5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等建设水平,加快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服务能力输出,共建长三角量子通信网络、全球信息通信枢纽。二是建设绿色智能的算力基础设施。统筹部署国家级超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节点,打造云边协同的绿色数据中心集群,提升参与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力度。三是打造特色鲜明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卫星时空、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布局全域感知的物联基础设施。

2.加快科技策源产业发展,共建长三角数字产业高地。一是提升重大科创平台能级。提升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等重大科创平台,强化跨区域数字技术协同攻关,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二是梯度培育标志性科技策源产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新型显示等基础产业,培育发展智能计算、智能物联、新一代通信网络等优势产业,推进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三是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依托浙江省科技大脑优化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提升长三角区域科技转移转化效率。

3.深入谋划多跨场景建设,打造数字应用先行示范。一是深化“未来工厂+产业大脑”集成化创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协同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大脑建设,培育壮大以未来工厂为代表的现代化新型组织群体,全面释放数字时代生产力。二是打造“未来社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CM“数字基底”平台和智慧服务场景应用建设,复制推广“一心三化九场景”范式经验,打造城市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平台。三是高水平建设长三角“城市大脑集群”。拓展“城市大脑”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城市大脑”和“社区微脑”融合共生,健全长三角基层智慧治理体系。

4.率先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数字长三角良好生态。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建设。强化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改革思路转化为理论成果,构建标准话语体系,形成长三角数字领域一体化理论体系研究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数据要素机制创新。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健全数据共享、开放制度,推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参与长三角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保障。提升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设施水平,研究数据安全流通融合机制,建立长三角统一数据安全管理法规,构建长三角安全、稳定数据商品生产环境。

(作者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知联会副会长,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