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实践研究
宁波大学亲清政商关系大学生调研组
发布时间: 2021-04-20 15:22:09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2018年3月,宁波市成为浙江省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城市,率先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中探索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绩效和良好的社会反响,被中央统战部列入2018年度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十佳实践创新案例。2019年7月宁波市积极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创新试点的做法再次入选中组部组织编写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一书,入选2019年浙江省统战特色、亮点工作展示,成为亲清政商关系建设的“宁波模式”。宁波市做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上走在全国前列。
一、政商亲清屋:“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
2019年8月25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并系统地提出了“1+3+1”的亲清政商关系体系。
前面的“1”是指制定一份党政干部与企业家的正负面清单,“3”是指建立政商联系沟通、容错免责、评价监督三项长效机制,后面的“1”是指打造一批亲清平台载体。以亲清平台为载体,构建政企联系的桥梁,同时通过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划清政商交往的底线、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辅之以三项长效机制,鼓励党政干部担当作为,让政企在阳光下交往。
习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宁波市“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可形象化地提炼为政商亲清屋模式(见图1),政商双方作为同一屋檐下的主人翁,共同打造宁波市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新生态。
图1 宁波政商亲清屋模式
行为指引与行为约束共同构成亲清屋的屋顶。依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即“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中的前一个“1”,厘清政商交往的边界。一方面,行为指引鼓励政府官员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难题,民营企业在表达自身诉求的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另一方面,行为约束对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提出了底线与红线要求,政企在交往过程中既不可太过“亲近”以致跨越法律的界限,也不可太过“远疏”以致缺少沟通和作为。行为指引与行为约束在政企双方、正负两面共同作用,推动政商健康交往。
“亲”且“清”的政商互动关系成为亲清屋的骨架。宁波“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要求建立政商联系沟通、容错免责等长效机制促进政商交往。政商互动机制作为政商沟通交流的重要内容,给予政企规范化的互动方式,助力政府精准服务,推动企业发展。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给予公职干部服务创新的定心丸。民企党建利用其与政府天然的密切联系加强政企交流,引领清廉企业文化建设,同时凭借党员对于党性修养的自我约束助推企业清廉、高效发展。例如,在镇海区骆驼商会管辖的区域内,以商会党委为核心,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活动”的原则,将园区划分为不同网络,每个网络设立党支部,管辖划分区域内会员企业的党组织,实行党委班子成员与商会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教育引导、能力培养,领导成员深入企业听取诉求,推动民营企业发展。
亲清家园、商会等服务平台构筑亲清屋的地基。宁波“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中后面一个“1”要求打造一批亲清载体。商会、亲清家园等组织作为服务平台将自身嵌入政商关系,在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同时兼具政情恳谈、政策宣讲、矛盾协调等民营经济服务功能,不仅为政商交流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互动场所,又可以作为促进政商交流的专业机构,发挥服务、沟通、保护的三大功能。宁海县打造的亲清家园按“政府引导、部门联建、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将功能定位为一个集信息沟通、工作联系、服务推进、文化推广等多方面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化综合性平台,与县纪委、检察院、经信局等14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服务外包,设立第三方专门办公室,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工资核算等专业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以“亲清健康指数”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比喻为亲清屋的晴雨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两大主体的努力,也需要外部的评价与监督。“亲清健康指数”作为独立第三方评价不受政府和企业的干扰,宁波市定期发布的“亲清健康指数”既是“成绩单”,又是“晴雨表”,引导各地比、学、赶、超,增加了政商双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压力,推动政商双方真正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于实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亲清模范生:宁波亲清政商关系构建成效
浙江是中国改革的“东方启动点”和“重要窗口”,宁波市作为浙江省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城市,做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运用2016-2019年宁波市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对比推行亲清政商关系前后相关财务指标的变化,可以反映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成效。
1.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绩效
首先,目前宁波市上市企业共有88家,因13家公司未详细披露业务招待费,有效样本57家,2016-2019年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用中的占比分别为3.93%、3.91%、3.62%、3.43%。可见,2018年宁波市全面推行亲清政商关系体系以来,宁波市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用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既真实反映了管理者寻租活动的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的节约;又可以推断出政商之间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减少。
其次,宁波市上市公司营收总额呈稳步提升的态势,利润增长率不断上升。从宁波88家上市公司中剔除20家2016年以后的上市公司和金融企业,有效样本68家。在2018年宁波全面开展政商关系试点后,企业营收总额稳步增长,2019年有54家公司的营业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占样本企业的80.0%;其中有52家企业营收增长率超过了10%,占比为76.5%;有37家企业的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0%。民营企业通过政府帮扶调整经营战略、改善内部管理,提升了自身的获利能力。
最后,企业研发力度逐年增强,创新活力持续释放。从宁波88家上市公司中剔除掉2016年以后的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和不适用研发成本的民营企业,有效样本56家。其中有85.4%的企业2019年的研发费用较2016年有不同程度的上升;2018年宁波市全面推行政商关系时,样本企业用于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支出总额达到80.63亿元,较上年增长65.05%。此外,2018年和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政商关系全面推行前都有明显上升。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激励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使企业实现了从基于成本的竞争转向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
2.提升了企业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首先,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剔除宁波市上市企业年报中未详细披露其他收益的13家公司,有效样本57家。2017至2019年3年间,政府向57个样本企业拨发补贴资金逾41亿元人民币,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户均财政补贴超过7000万元。企业业绩的提升增加了政府的税收收入,进而提高了政府对企业的支持财力。从侧面说明,亲清政商关系构建能够实现政府与企业的互利共赢。
其次,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效率提升。宁波市政府通过推进“最多跑一次”、精准服务等工作机制加快了服务型政府转型,并做实做强做优了“亲清家园”等平台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为让企业少跑腿,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成立了企业综合服务大厅,引进项目申报、专利申请、能评环评等9家第三方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最多跑一次”全程代理服务,把服务企业的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填补了在“政府难以做”与“企业无法做”之间的空白区域,成为企业有力前进的良好保障。
最后,政府涉企政策制定透明。在亲清政商关系中,在涉企政策的研究起草、监督实施等环节,政府邀请民营企业家参与决策,不仅扩大了民营企业参与面,更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2020年5月21日,宁波市工商联召开首届“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近60位参加。政企恳谈会搭建了政企之间沟通的良好渠道,政府部门倾听企业家代表的呼声,尤其是对政府部门政策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双方面对面地解决困惑和问题,使政府涉企政策制定过程更加透明。
3.优化了宁波营商环境
在2019年度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中,宁波位列前十,并入围全球营商环境百强城市。《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揭晓了中国营商环境15个标杆城市,宁波位列第12位并作为典型案例,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与新闻报道。以宁波民营企业对亲清政商关系的感知和评价问卷调查为基础,从亲清政商关系中“亲近”和“清廉”两个维度出发,构建5个二级指标和18个具体评价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了民营企业对宁波亲清政商关系的满意度,满意度为87.03分,可见宁波民营企业对目前亲清政商关系构建评价较高。
宁波市政府工作人员设身处地为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考虑,体贴到位地为民营经济的增长与繁荣服务。在宁波市建立的一批亲清家园中,“政商一家亲”已成常态,政商之间来往密切,联系频繁,打破了以往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的上下级隔阂,政府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人民公仆”的角色,致力于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更美好灿烂的未来。
三、“亲清”新窗口:宁波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经验
浙江从“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到“重要窗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宁波市作为浙江省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城市,争当政商关系构建的“模范生”,率先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中探索创新,根据宁波民营经济特点,构建了宁波市“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实现了政商“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良性互动,优化了宁波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绩效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宁波的实践经验对于浙江乃至全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值得总结推广。
1.顶层设计:1+3+1制度体系
顶层设计是对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系统性谋划,宁波市亲清政商关系的顶层设计是“1+3+1”制度体系。2019年8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系统地提出了“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明确了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前面的“1”是指制定一份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正负面清单,“3”是指建立政商联系沟通、落实容错免责、评价监督机制等三项长效机制,后面的“1”是指打造一批亲清平台载体。以亲清平台为载体,构建政企联系的桥梁,同时通过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划清政商交往的底线,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辅之以三项长效机制,在“准则、制度、任务、评价”四个方面环环相扣,推进政商沟通,鼓励党政干部担当作为,让政企在阳光下交往,保证权利与责任紧密结合,推动亲近与清廉共同发展,最终建立起更加健康、规范、完善的亲清政商关系体系,优化了民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
2.构建原则: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宁波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坚持“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基本原则。宁波市通过建立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为政商交往设立“亲”且“清”的前提,脚踏实地建设亲清政商关系体系。
首先,拉近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亲近关系,能够为政企交往扫清不必要的障碍;与此同时,更应注意亲近关系的界限——蜻蜓点水般的交往无法使政府真正了解企业,而深入交往又会产生政府干预企业正常运营的“逾矩”风险。因此,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应积极关注“亲的程度”,重点落实“亲”,在政商交往中保持安全距离,使政府部门能够真正服务企业发展,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以提升民营经济活跃度;同时也要求企业依法依规、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宁波经济社会发展。
其次,需保证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清廉关系,推进廉政建设及企业的清廉文化建设。同时,为避免出现部分官员“为官不为”的现象,减少政府与民营企业交往的后顾之忧,在政商交往边界全面厘清的同时应正确把握“清的尺度”,始终紧盯“清”,不可因过于“远疏”以致双方缺少沟通与合作。出台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使政府放心大胆地与民营企业互动交流,使政商双方能够坦荡真诚地接触交往,共同为经济发展积极作为。
3.构建机制:激励与约束协同
政府想有为,企业思发展。为保障政企之间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宁波市建立了三项长效机制:政商联系沟通机制、容错免责机制、评价监督机制。政商互动机制要求政府部门主动服务民营企业,鼓励企业及时反馈自身发展诉求,畅通了政企沟通与反馈的渠道,架起了政府与企业互动的桥梁。同时,以容错免责机制激励政府官员担当作为,加强政商联系;以第三方发布的评价指数检验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成效,并为政企双方的交往提供外部监督与约束。
激励与约束手段的制度化转变,既能促进政企双方积极沟通,利于政府科学决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又能使企业家敢于讲真话、建诤言,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4.构建载体:组织护航、基层治理
为使“1+3+1”亲清政商关系体系落地,宁波市建立了一批以亲清家园、商会为代表的亲清载体,担当亲清政商关系构建过程中的服务平台。“知屋漏者在宇下”,亲清家园、商会等基层组织与民营企业熟悉彼此、联系密切,既能利用其与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又能整合社会资源,助推企业持续成长,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同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企业内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利用其与政府天然的密切联系,帮助企业管理人员直接与政府进行沟通,并对涉企政策制定提出建议;利用党员干部对于党性修养的自我约束,引领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助推亲清政商建设。
以社会基层组织为平台,以民企党建为纽带,“交叉进入,双向融合”,打造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载体,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宁波市作为亲清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城市,其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经验具有典型性,各地学习和借鉴仍需因地制宜。顶层设计要高屋建瓴,系统谋划,政府主导;构建原则,要紧扣“亲”“清”,明确底线,政商平等;构建机制,既要激励,又要约束,政商协同;构建载体,要创新服务,注重实效,政商联动。宁波经验的学习与推广,要抓住其精髓,借鉴其理念,切忌全盘照搬或简单模仿。
(宁波大学亲清政商关系大学生调研组成员:陈雨昕、戴佳颖、施星语、裘安琪、卫思文、袁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