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以嘉兴市为例
发布时间: 2019-01-01 14:17:32
鱼米之乡的嘉兴枕水而居、舟楫纵横,古老的运河积淀形成了浓郁的江南风情和独特的民间信仰,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文化习俗产生了深远影响。近年来,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嘉兴市民宗部门坚持以民间信仰场所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为突破口,采取“四个一批”等举措,成功拆除、改用、合并民间信仰点413处。在现存的576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中,通过2015年、2016年、2018年三个批次共计纳入登记编号管理329处,占场所总数量的57.1%;还有247处场所以“清单交办”的形式,纳入乡镇(街道)属地综合治理范围,全面完成了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类管理工作任务,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民间信仰生态和谐稳定的典型地区之一。
运筹帷幄,在登记编号和分类处置上“打基础”
2014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出台后,省民宗委配套下发了《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标志着浙江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正式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嘉兴市民宗部门在第一时间组织民宗干部开展业务学习,认真领会浙江省政府、省民宗委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实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把“综合整治”贯穿始终,严格“调查摸底、受理审核、材料报送、组织核实、信息录入、发放证书、反馈情况”等工作程序,分三批次(第一批178处、第二批105处、第三批46处)顺利完成了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
2017年,按照中央、浙江省关于“民间信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嘉兴市民宗部门又制定了《关于对未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点进行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明确将247处未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以“清单交办”形式纳入乡镇(街道)属地综合治理范围,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具体指导,乡镇(街道)履行管理职能,并通过保留、拆除、改用、合并等方式对场所进行综合整治。对综合整治后、拟保留的场所,指导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协助改善设施功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各项活动稳定有序。通过分类处置等举措,全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乡镇(街道)紧扣重点、各司其职,民间信仰场所秩序井然、活动平稳,为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循序渐进,在规范管理和典型引领上“立标杆”
民间信仰是在民间自发流传的非制度化信仰现象,由于自发性、民间性等特点显著,场所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乱建滥建、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活动缺乏安全保障等问题,一直是党委、政府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此,嘉兴市民宗部门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主动出击,2016年4月,牵头与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编制了全省第一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该《规范》明确了民间信仰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及活动管理要求,对增强全市民间信仰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升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社会关系和谐融洽,起到了制度约束及规范保障的作用。
在《规范》出台并有序运行的同时,嘉兴市民宗部门紧密结合省民宗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间信仰场所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相衔接,明确列出8个方面37项具体内容和4项“一票否决”事项,通过召开各级动员会、举办民宗干部、场所相关人员培训班等形式,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创建标准等,宣传到全市每一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2017年上半年,结合场所文明创建初步成果,进一步研究出台了《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培育指导意见》,组织了嘉兴市秀洲区刘王庙、嘉善县护国随粮王庙、平湖市刘公祠等26处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所在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村(社区)分管干部培训班,坚持打造样板示范,树立典型引路。2018年10月,在全市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中,评选产生了10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表彰先进、激励共进,及时推广看得见、摸得着,具有针对性、说服力的经验,逐步引导民间信仰事务进入高标杆、严标准、实举措的管理路径。
深化载体,在文化弘扬和活动创新上“树形象”
一直以来,民间信仰活动多与当地文化习俗、经贸活动等紧密相连,在丰富群众生活、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间交流、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按照浙江省《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主题文化活动》的相关要求,嘉兴市民宗部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提炼民间信仰的当代文化价值,着力提升民间信仰文化内涵,因俗而治,提升民间信仰的文化品质。
通过坚持典型示范、样板先行,扎实指导王江泾镇保护传承好“刘王庙”及“江南网船会”优秀传统文化,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江南网船会”开展全面普查,着重就社团组织以及其与运河漕运帮会组织的渊源关系、组成形式、相关习俗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以江南庙会和鱼俗文化为主题,充分挖掘庙会文化、渔俗文化、水资源文化及浙、苏边界的地方文化等资源,精准提炼出“爱国”“生态”“和谐”“友善”等包含在民间信仰中的核心文化理念。通过创新编排大型越剧《刘猛将传奇》,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树立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做好和谐社会的助推者和宣传者。社团巡游、扎肉提香、踏白船等民间自发形成的原生态祭祀、表演活动,吸引了来自江浙沪皖的125个民间社团近十万民众参与,逐步实现了从文化资源到文化产业的“裂变”,推动了民间信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深入挖掘民间信仰文化资源,面向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329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故事征集活动,通过组织史志编撰人员梳理口述实录、庙史、诗词牌匾、典故和传记故事等文化要素,讲好“嘉兴故事”,顺利编撰出版了《嘉兴市民间信仰故事集》,精准提炼出民间信仰中弃恶扬善、扶贫济困、诚实守信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故事100个,通过“书店上架翻阅、乡镇(街道)文化中心传阅、开放场所借阅”等方式流通,提振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充分发挥民间信仰积极“向上、向正、向好”的文化新形象。
厚积薄发,在团结群众和服务社会上“出成效”
民间信仰历史悠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载体,拥有较为广泛的信众基础。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嘉兴市民宗部门探索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逐渐融合新时代社会管理功能,将场所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民公园、人民纠纷调解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融合,在场所中开展文艺汇演、文化礼堂活动、养老为老服务等,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成为老少皆宜、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进一步提升广大信众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通过为周边群众施腊八粥,为贫困家庭捐款、向公益慈善组织捐款等形式,积极发挥服务社会作用,进一步塑造民间信仰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积极、正面、良好的全新面貌和姿态。
作为浙江省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地市,在各级民宗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嘉兴市民间信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目前只是在探索的漫漫征途中迈出了一小步,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差距。下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持续用力,在规范管理上做“加法”。对已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329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继续按照规章要求,落实督查制度,加强常规指导。重点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科网格化管理,在全市基层全科网格“一张总网”格局的基础上,立足不同县(市、区)管理现状及客观条件的差异,创新构建民宗系统各具特色的个性化工作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实时动态调整,全力完善巩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举措有力,在分类处置上做“减法”。严格按照中央、浙江省关于“民间信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关于对未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点进行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对未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247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强化“定期检查、随机督查”机制,进一步指导乡镇(街道)在履行具体管理职能的情况下,将属地民间信仰活动点设置纳入乡镇(街道)城镇发展规划范围,严格设立标准,扎实通过“违章拆除、功能改用、雷同合并”等方式对场所开展综合整治。对综合整治后、拟保留的场所,要指导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协助改善设施功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各项活动稳定有序。严格参照“成熟一处,纳管一处”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批次报送民宗部门,逐步纳入登记编号管理范围。
三是精准发力,在典型引领上做“乘法”。充分发挥10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经验交流、现场参观、集中展示等形式,逐层推广有针对性、可参考性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引导民间信仰场所之间形成“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继续指导支持王江泾镇“刘王庙”及“江南网船会”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以“爱国”“生态”“和谐”“友善”等核心文化理念,鼓励开展村(社区)主题互帮互助活动,引领社会正能量。继续支持创新编排《刘猛将传奇》《七老爷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演艺曲目,引导群众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用优秀文化活动扮演和谐社会发展的领路人。
四是同心协力,在隐患排除上做“除法”。始终把场所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绷紧安全之弦,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为总纲,扎实做好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定期对场所内消防设备和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灭火训练、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场所无隐患、活动有秩序。充分发挥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作用,重点指导建立场所活动安全管理机制。活动前,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制定安保措施;活动中,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加强内外巡查,重点做好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确保信众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后,认真检查场所门窗、电气安全,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