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的宗教问题
发布时间: 2003-05-04 02:29:54
用世界眼光看宗教问题
看我国宗教问题,离不开世界。江泽民同志曾反复强调,全党要用宽广的眼光观察和把握宗教问题。
十六大报告解析当今世界范围内“很不安宁”的因素,就包括宗教问题。宗教对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产生着重大影响。因民族、宗教、领土等因素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许多热点问题的台前幕后,均同宗教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有的冲突直接因宗教问题引发,有的冲突又因宗教因素而加剧、扩大,变得扑朔迷离。宗教是主张和平和正义的,但现实世界中的许多暴力和罪恶,却在宗教“神圣外衣”的包裹下进行。宗教这根巨大的琴弦,不时被人拨动,去引发和煽动冲突、分裂、仇恨与动乱。有人散布“文明冲突论”、“绿祸论”,不断挑起基督教文明同伊斯兰文明、东方文明的冲突。亨廷顿说,“自创始起,伊斯兰教就依靠征服进行扩张,只要有机会,基督教也是如此行事。‘圣战’和‘十字军东征’这两个类似的概念不仅令它们彼此相像,而且将这两种信仰与世界其他主要宗教区别开来。”此话当然不对,但也确有少数人“如此行事”。宗教这面神圣的旗帜,恐怖主义和霸权主义都在挥舞。恐怖主义是赤裸裸、血淋淋的,高举着复仇、圣战旗号的疯狂的宗教极端主义。霸权主义其实也是包装过的、打着维护“宗教自由”和人类安全旗号的国家恐怖主义。伊拉克虽然脚下石油滚滚,头上却战云密布,布什发誓要“打击恐怖主义”,萨达姆则誓死以“圣战”来对抗,人们忙着领食品配额,想躲过灭顶之灾,哪里还谈得上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
今天我们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个局面来之不易,一定要倍加珍惜,其中包括对宗教问题、宗教工作也应该倍加重视。我国宗教领域是团结安定的,宗教工作的形势很好。但也不可忽视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面对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宗教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频频亮相,面对世界上因民族、宗教、领土等因素引发的局部冲突和社会动荡,面对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社会生活、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不仅继续存在、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发展等等复杂情况,面对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我国一些宗教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面临严峻考验,国际国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无孔不入的渗透和分裂活动,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
正确把握宗教三大特点
宗教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对这些特点,我们党历来有清醒的认识。江泽民同志2001年12月10日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讲话,集中阐述了观察宗教问题必须把握的三个主要特点:第一,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将会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第二,宗教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交织在一起,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第三,宗教常常与现实的国际斗争和冲突相交织,是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讲话强调,“宗教的这三个特点,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我们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必须时刻注意并充分估计宗教的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影响”。
特点一,根本是长期性。我们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我们不信仰宗教,同时我们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由此规定的宗教发展规律,是自然演进的客观过程,不以人的善恶为转移,不为行政力量的干预所左右。我们强调“根本是长期性”,并不是主张“宗教万岁”,也不是可以无所作为,任凭一些宗教自流发展,更不是人为地去扩大宗教的阵地。而是要通过积极的引导和正确的管理,努力使已存在的宗教发挥自身的积极因素,多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是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是要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工作,不能操之过急,适得其反。不能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复杂的宗教问题,自找苦吃。急不得,也松不得。
特点二,关键是群众性。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力量往往成为社会各种势力利用和争取的对象,同时反过来又往往成为一些现实斗争和矛盾的依托与深刻背景。人们争取和利用宗教力量,目的就是要争取和利用众多的信教群众。社会主义不需要“利用”宗教,但这不等于因此就可以轻视、忽视甚至歧视宗教,不等于因此就可以把一大批信教群众置之度外。你把宗教始终看作“消极因素”,它就是“消极因素”。你把信教群众始终看作是“落后群众”,他们就是“落后群众”。如果我们的社会还有那么多“消极因素”,哪还有安定团结?如果还有那么多“落后群众”,哪还有政通人和?所以,眼光应该转换,观念必须更新,这是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有一亿多,他们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广大信教群众看作“积极力量”,肯定宗教也有积极作用,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看作“血肉联系”,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和群众观的重大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上的体现。
特点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讲宗教的复杂性,既要看到宗教自身就是一个结构功能都很复杂的系统,又要充分认识宗教方面矛盾的多样性。漫长的渐进过程和激烈的突变形式,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思想信仰与政治立场,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不同视角看宗教问题,又难免有不同的认识。18世纪英国有个叫吉朋(Gibbon)的史学家就感叹:“众人视各教皆真,哲人视各教皆妄,官人视各教皆有用。”列宁强调对宗教问题要采取特别谨慎、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我们切不可把复杂的问题看简单了。如果图一时痛快,简单从事,只会给后来的工作留下无穷的麻烦。
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从“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着眼,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就比较容易明确和把握了。十六大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把这“四句话”落实到位。
充分认识宗教问题“根本是长期性”,就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然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上考虑,我们就要本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原则,客观地对待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性,正确地分析宗教是否有与这个社会相适应的基础,努力去探索如何使宗教成为这个社会中的一种和谐因素。
深刻理解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就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不断增添新力量的历史背景下,宗教工作必须致力于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我们对宗教信仰的任何不尊重、不理解,甚至采取错误的做法,广大信教群众就不会靠拢我们,就会与党和政府离心离德。
善于把握宗教问题“特殊的复杂性”,就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关键看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它们,减少它们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它们中的积极因素。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为借口,放弃或摆脱国家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越是在扩大开放的形势下,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批示,“要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努力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与控制”。人家搞渗透是千方百计,我们抵御渗透不能束手无策,“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要注意针对渗透的不同形式和特点,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分地区、分类别、分教加以指导和具体落实。人家搞渗透是无孔不入,我们抵御渗透不能漏洞百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人家搞渗透是“攻心为上”,我们抵御渗透要“固本强身”,依靠宗教界自觉抵御渗透,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努力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
总之,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就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就必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就必须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要调动、凝聚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国社会全面进步达到新的高度,就必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