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省委会召开“廉政机关”和“清廉基层组织”建设专题会

发布时间: 2024-05-17 16:21:08    来源: 浙江民建 浏览次数:

5月10日,民建省委会召开“廉政机关”和“清廉基层组织”建设专题会。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省委会设主会场,各市设分会场。

民建省委会副主委、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郭清晔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市委会主委,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全体委员,各市委会、舟山市工委专职副主委,市委会内部监督委主任,各地基层组织主委参加会议。省直属工委各支部主委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湖州、绍兴、衢州市委会就廉政机关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丽水市委会、省直属工委、舟山工委就清廉基层组织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郭清晔充分肯定各地按照《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  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方案》中“两廉三清”单元创建参考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进一步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扎实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廉政示范点工作是民建中央交给浙江的光荣任务,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舟山市工委要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高质量交出浙江民建廉政建设的答卷。二要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各单元的各项任务。要抓好落实“两廉三清”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标准,进行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工作标杆。三要切实抓好会纪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开展会纪学习教育作为廉洁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重要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全省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确保会纪学习教育有力有序高效开展。四要高质量完成示范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工作。及时总结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和“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工作经验,深化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明确好时间节点,将最新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把建设成果总结提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