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 2024-11-25 15:50:46    来源: 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浏览次数

11月14日,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并进行交流研讨。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余杰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院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社院姓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要以“守正创新”的思维,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掌握主动权;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抓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掌握领导权;要以“攻守兼备”的战略,突出重点抓好防范,牢牢守好责任田。要始终把加强思想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为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夯实人才支撑,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浙江新篇贡献更多社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