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22-07-12 08:03:23    来源: 《浙江日报》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浙江被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深刻理解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浙江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两个先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二者的理论和实践联系,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理论基础,阐明实现路径。

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实现路径

共同富裕包含增长和分配两大要素,而“富裕”则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也就是说,共同富裕的落脚点还是富裕,这就意味着经济要增长,“蛋糕”要做大,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要提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共同富裕目标与稳增长目标是一致的,共同富裕其实是包含了增长维度更多元化的目标体系。要想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是基础,也是必然路径。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应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明确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

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它不仅强调对经济的发展,也强调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强调人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这个角度来说,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

高质量发展要求稳定居民收入来源,促进居民消费,根本目的在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具体而言,高质量发展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资源配置高效且合理,体现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技术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在将科技进步转化为更高生产率和经济增长动力的同时,兼顾就业水平,避免技能有偏的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过度替代。第三,生产要素、产业和最终产品在城乡、地区间均衡配置,进而促进城乡、区域间的均衡发展。乡村振兴使农村居民享有良好的公共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使农民工有更多、更灵活的就业选择;充分利用区域比较优势,推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中西部与东部、南方与北方差距。第四,收入差距保持合理水平,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可见,高质量发展的上述四个方面都会有利于经济增长、缩小三大差距,继而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反过来也会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有人认为共同富裕是劫富济贫,是把富人的资产无条件、无差别地转移给穷人,其实不然。在经济学中,分配和增长的目标并不必然是矛盾的,认为“更公平的分配意味着要损失效率、放弃增长”是一种误解。如果能正确处理好增长与分配的关系,这两个目标之间是可以相互促进的。例如,一些国家在实现高收入的同时,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和高水平公共服务的提供,维持了较小的收入差距,做到了增长目标和分配目标的双重实现。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挪威、芬兰等北欧国家,基尼系数维持在0.27左右,德国则维持在0.3的水平,都属于高收入、低差距的国家。

从经济学角度看,缩小收入差距、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至少会通过两大重要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意味着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生活的良性循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是“十四五”在收入分配领域的政策重点,而中等收入群体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首先,中等收入群体是企业家的重要来源,为社会创造就业和产出;其次,中等收入群体通过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积累为社会发展提供投入;此外,中等收入群体对于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会反哺生产和市场。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由于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有限,高收入者的数量有限、边际消费倾向不高,因此中等收入者将承担较大部分的消费需求。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生活良性循环的关键群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国内大循环的有效运转。

第二,降低由机会不均等带来的收入差距,既促进经济增长,也推动社会公平进程。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提出,对一个国家来说收入不平等未必是坏事。如果收入差距是由每个人后天的努力程度不同造成的,这样的收入差距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会激励那些低收入者努力工作。社会真正不能接受的收入差距则是由个人后天无法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差距。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瓦雷和洛克辛提出过“隧道效应”,指出如果每个穷人都能看到变富有的希望,这个社会就构造了一种社会阶梯,使得每个人都充满希望进而努力工作,就比如那些在隧道中等列车的人们,也许这班车没赶上,但是相信自己能赶上下一班列车。他们提出,只要构建了这种社会阶梯,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则无需社会担忧。可见,机会不均等不仅影响到社会公平,还对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此,只有科学推进共同富裕行动纲领,降低由机会不均等带来的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才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比如,反垄断是为了要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给不同的市场主体更加公平的竞争机会。类似的,降低劳动力市场歧视也会降低由性别、地区、年龄等因素决定的机会不均等,进而促进效率和公平的提升。

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提出共同富裕的内涵不仅包括经济学传统概念中的增长和分配,还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真正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需要经济富裕,还需要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不同群体、不同维度的居民生活质量均有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在高质量发展阶段,进一步提升全体居民的生活质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以联合国公布的人类发展指数为例,1980年中国还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组,1995年后进入了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组,2011年则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组,是40年来在人类发展领域中进步最快的国家。然而,我国当前的人类发展指数还处于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组的底部,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生活质量还有待全面提升。

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实现人的全方面需求的满足,必须在提高居民收入、消费、教育程度、健康状况、住房条件、环境水平等的同时,改善百姓幸福感、社会融入程度、工作满意度等,使多维度的个人发展指标不断提高。

以提升人力资本为例,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都依存于、服务于全体人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是评估人的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在联合国计算的人类发展指数中,人力资本一直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从微观上,人力资本直接影响个人收入和福祉;从宏观上,人力资本直接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教育是提升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在促进短期经济结构转型以及长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中国坚持发展教育事业。2020年,中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6%,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基本实现。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未来应该加大力气缩小地区间、人群间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差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总体而言,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二者在理论上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在实践上需要协同发力、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基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反过来也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实践层面看,要科学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否则既不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无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现阶段必须认识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没有跨越中等收入阶段,所以不能以牺牲“富裕”而单纯追求“共同”,仍需要把共同富裕放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逻辑大框架中去实现。因此,要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激励相容的市场机制,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再分配中着力缩小多维度的不平等。

【作者宋扬为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