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杜卫:谈谈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兼及加强和改进师范艺术教育
发布时间: 2022-04-28 14:55:37
日前,杭州师范大学《美育学刊》刊发了杜卫会长《谈谈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兼及加强和改进师范艺术教育》一文,现将文章全文转载如下,欢迎大家品读、分享。
谈谈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兼及加强和改进师范艺术教育
杜 卫
杭州师范大学 艺术教育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1121 摘要:美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态,其具体目标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也就是促进学生审美发展。美育教师就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现上述目标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能力和素养如何直接影响到美育目标的实现程度。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需要成千上万合格美育教师,而美育教师的培养要以对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认知为前提。因此,学校美育教师基本能力和素养的研究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根据学校美育的目标,结合我国师范艺术教育专业现状,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掌握最基础的美育知识,理解所承担的艺术教育课程的美育目标;熟练掌握一门艺术的技能及其表情达意的语言;掌握至少一门艺术的系统知识,并能够理解和阐释这一门艺术中经典作品的人文内涵;从理论上认识儿童审美发展的心理特点;掌握“遵循美育特点”的有效教学方法;具备组织和辅导学生艺术社团活动的多方面能力。 关键词:学校美育教师;基本能力;基本素养;师范艺术教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美育话语体系建构研究”(16ZDA110)的研究成果 引言 “学校美育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承担美育课程(一般是非专业性的艺术课程)教学和学生艺术活动指导工作的教师,“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是指除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素养之外,美育教师承担美育教学和艺术活动指导所应该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修养。 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德、智、体、劳等教育形态有内在联系。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美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态,它的具体目标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也就是促进学生审美发展。要对学校美育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养进行研究,首先要理解美育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美育与目前教育界常见的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不同的方面。美育是在审美活动(主要是艺术活动)中育人的一种教育形态,审美和艺术活动具有突出的情感和想象特征,与大家熟悉的认知和实践有显著差异。认知是用理智来认识世界,认知的发展是逻辑思维的发达,所以智育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学生理智的发达、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实践追求实际利益,有具体的功利目的,这在经济行为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审美和艺术偏于感性,学生的审美发展是感知、情感和想象的发展,这就和认知很不相同;审美和艺术并不追求实际利益,具有无直接现实功利性的特点,这就与实践有较大差异。学生在感性和理智两方面和谐发展,才能养成完整人格;一个人超越了个人私欲,才能养成高尚人格。美育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对学校美育来讲,中小学生的审美素养主要包括对高雅艺术的兴趣、欣赏和理解经典艺术品的审美能力,以及有品位的审美趣味,而审美能力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力。对于大学生来说,审美素养应该加上对艺术品有较强的解读和批评能力,具备初步的美学和艺术史知识等。美育培养的人文素养主要有文化理解能力、高雅的生活情趣、超越私欲的宽阔胸怀和超越世俗的精神气质,这种通过学习高雅艺术养成的人文素养实际上是学生道德成长的坚实而真诚的情意基础。由此可以见出,美育是有其相对独立的领域的,其教育目标、特征和规律都与其他的教育形态有所差异,这其实就是美育可以被单独列出的理据。认识到美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是研究学校美育教师基本能力和素养的前提。 对学校美育教师基本能力和素养的研究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一方面,由于美育被重新列入国家教育方针时间不长,学校美育工作开展还不平衡,高校尚未独立设置美育学学科,所以高层次美育人才的培养和美育的学术研究比较薄弱。目前,艺术师范教育专业(如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等)与相应的非师范类艺术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差别不大,没有体现出艺术师范教育的鲜明特点。另一方面,中办和国办2020年10月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2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需要在十几年的时间内培养几十万合格美育教师,另外还有对大量在职美育教师的培训任务,加强和改进艺术师范教育刻不容缓。而加强和改进艺术师范教育的学术前提之一是对学校美育教师基本能力和素养做深入研究。本文从美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立德树人的总目标出发,遵循美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特点和学校教育教学的规律,按照爱教育、懂美育、会艺术、有品位、能教学等美育教师的基本要求,揭示学校美育教师必须具备的特殊知识、能力和修养。 美育教师应该掌握最基础的美育知识,理解所承担的艺术教育课程的美育目标,确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学校美育观念 美育教师应该明确所承担艺术课程的美育定位,也就是学校艺术课程的美育性质和特点,深刻理解艺术课程“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和“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任务,并由此出发用心探索服务于美育目标和任务的课程教学方法。学校美育教师承担的是具体的艺术课程,如音乐课、美术课等。音乐课不仅要指导学生会唱,而且要通过唱来培养音乐兴趣,掌握音乐表情达意的语言,领悟经典歌曲的审美意蕴和人文内涵。美术课也不仅仅要教会学生画画,还要让学生通过欣赏和实践喜爱绘画,掌握绘画表情达意的语言,理解优秀绘画作品的审美和人文意义。如果没有正确的美育观念,美育教师很容易把艺术课简单当成培养学生某一门艺术技能的课程,不懂得应该通过学习艺术技能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艺术的内涵,不会自觉地把艺术课程上成美育课程。 美育教师应该明确认识到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在具体的艺术课程中指的是什么。审美和人文素养,对于小学生和大学生来讲应该是不同的,小学生更加偏于感性、直观,大学生则应该宽阔、厚重一些。在音乐课和美术课中,上述素养的表现形式也有差异。美育教师还应该懂得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是如何通过美育而发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是人类文明的生动记忆,体现了杰出的审美创造,包含着丰富深刻的文化意义,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教育的理想教材。选取人类历史上最经典又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艺术作品,使学生学会欣赏艺术,懂得审美,能够判别艺术作品的优劣,并由此学会欣赏自然景观。学生长期接触优秀艺术作品,耳濡目染,积累的审美经验越多,审美能力也就越强,而且还会渐渐变得趣味高雅、气质优良。当然,作为美育教材的艺术作品,必须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优秀经典作品,而不是所有被称为艺术的东西都可拿来作为美育教材。目前流行文化盛行,多数的“艺术”只不过是娱乐,有的还很不健康,必须要仔细甄别。一些学校把美育简单等同于艺术活动,为追求热闹甚至“网红”,把一些艺术水准不高且情趣不健康的流行艺术引入校园,这有悖美育宗旨。艺术还是人类最具创造性的文化活动,优秀的经典艺术作品是人类创造力的显著标志。学生通过学习艺术,能够发展创造性知觉和想象能力,丰富把握世界的方式,创造性地工作和生活。美育的这些作用是其他教育形态所没有的,属于美育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而这都需要美育教师学习美育理论才能实现。 美育教师应该懂得,学生审美情趣、审美能力和审美观的发展都是以他们不断积累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因此,美育教学过程始终伴随着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离开了情感体验,就不可能有审美经验的获得,也就不可能有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提高,美育的这种情感体验性是美育教学必须遵循的重要特点和规律。目前学校美育课堂普遍存在“无感”现象,教师和学生在学习艺术的过程中几乎“无动于衷”,这样的艺术课教学不可能实现美育目标。 目前的状况是,大量师范艺术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里没有美育理论课程,有的也只是在“教育学原理”课程里提到美育。要培养合格的学校美育教师,就应该在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开设作为专业基础课的美育理论课程。未来专门从事美育教学的艺术师范生不学习和钻研美育理论,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 美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一门艺术的技能及其表情达意的语言,包括阐释、创作的技能和艺术语言 艺术技能的学习对于艺术创造、表演和欣赏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技能就没有艺术,没有艺术技能也很难深入理解优秀艺术作品的审美和人文内涵,这是美育教学必然包含艺术技能教学的原因。也因为此,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教师必须具备一定水平的艺术技能,包括创作(含编创和改编)或表演的技能。美育教师在艺术上有一技之长,不仅有助于开展教学、给学生作示范和组织艺术活动,而且能够引起学生对艺术的兴趣。但是,必须明白学校美育教师的艺术技能主要是为什么服务的,是指导学生参加比赛,去拿奖,还是培养艺考生?这些可能都是小众的需求。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技能教学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养成艺术兴趣,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掌握一门艺术独特的语言,进而能够深入到艺术当中,接受优秀艺术的浸润,领悟优秀艺术作品的审美和人文真谛。此所谓“由技入道”。 每一种艺术都有特定的媒介,文学—话语,音乐—音响,舞蹈—肢体等。特定的媒介要素被组织起来,构成一个表情达意的整体,那就是艺术作品。例如,把词语按照诗的语言特点组织起来,就成为一首诗。除了韵律的要求之外,诗的语言还不同于日常用语,它是陌生化的,突破了日常用语的一些习惯。如“春风又绿江南岸”这个“绿”成了动词。王国维曾评论说:“‘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闹”与“弄”打破了词语日常用法,在上述两句诗句中的确造成了“陌生化”的效果,但细细品味,便可使我们进入一个独特的意象世界,领悟到丰富的意义。所以,艺术课程学习的关键就是学习艺术作品是如何用特定的媒介组织起来,用不同方式组织媒介的基本范型就是艺术语言。音乐作品是用有组织的音响运动来表情达意的,不同的调性、和弦、曲式、节奏、强弱等,都具有不同的情感色彩。要读懂音乐作品,就需要理解不同音响形式所具有的表情效果,而这又需要掌握音乐特殊的语言。一定时代的艺术作品是有特定的表情达意语言范型的,学生掌握了这种特定的艺术语言范型就比较容易理解相关的艺术作品,对这一门艺术就开始入门了。那么,学生怎样才能掌握艺术语言呢?一是需要经常有欣赏的实践,二是自己进行艺术实践,掌握一定的艺术技能,从而能够自己体会艺术语言的奥秘。而这些都需要教师指导。因此,美育教师必须要有一技之长,还能够由技入道,对自己所擅长的那一门艺术的语言范型了如指掌,并且能给学生讲解,帮助学生掌握艺术语言,进入艺术的意义世界。 在当前学校美育教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美育教师普遍缺乏对艺术语言的掌握,缺乏分析和阐释作品审美意义的能力。比如对音乐作品的鉴赏,教师讲解音乐作品的意义时,总是与学生所听到的脱离,不是用“仿佛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句式来讲画面,就是用更为抽象的时代背景或者概念来替代对音乐作品本身审美意义的解读。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它完全脱离了音乐,要讲画面干吗还要音乐,绘画、摄影甚至电影不是更直接吗?要讲抽象概念,还要听音乐干什么呢?直接讲概念就可以了!这样的音乐课等于取消了部分音乐课内容,因为到了阐释作品意义这个环节,已经与听觉经验无关,也就没有音乐了。其实,音乐的音响运动是有情感效果的。不同的曲式,不同的旋律和和声,不同的节奏和强弱等,本身都是表达情感的音乐语言要素,应该从这些方面入手,再结合时代背景等历史文化因素,向学生阐发音乐作品的审美和人文意义。因此,美育教师解读艺术作品独特语言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这种能力,就无法引导学生理解作品的意义,也就无法完成美育的任务。学校美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都需要开设针对某一门艺术的经典作品鉴赏课程,主要任务就是培养未来美育教师对经典艺术作品审美和人文意义的解读能力。在教育部主办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中,新添了一个项目:音乐教育专业教师“经典音乐作品鉴赏”。这个导向十分重要,也非常及时。 美育教师应该掌握至少一门艺术的系统知识,并能够理解和阐释这一门艺术中经典作品的人文内涵 所谓“一门艺术的系统知识”包括这门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历史,以及这门艺术的美学特点和艺术语言的表达方式。艺术理论重点阐述了一门艺术的基本性质、特点、形态和价值等,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美育教师才能够对这一门艺术有全面的认知。艺术史则描述了一门艺术从诞生以来的发展演变过程,掌握了这些知识,美育教师才能够知晓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环境中产生的艺术的各种特点,知晓各个时期重要艺术家的创作成果,知晓所教授的艺术作品的特点及美育价值。而且,艺术史还能助人用历史的、文化的、发展的观点来看艺术,确立艺术史观念,提高对艺术现象的分析判断能力。由此可见,掌握一门艺术的系统知识,对于美育教师评判哪些作品是具有较高美育价值的,对于美育教师解读艺术作品的审美和人文内涵,都是至关重要的。要当一位称职的教师,对所教授的东西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仅要心知肚明,而且要能给学生做适当的讲解。对于合格的美育教师而言,只会吹拉弹唱或者国油版雕,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是一位创作成就卓著的艺术家,如果没有一定的艺术知识修养,照样也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的美育教师。事实上,对于普通学校美育来说,美育教师不一定需要很高的艺术技能水平,但要有比较强的艺术理解和阐释的能力,因为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创作,而是用艺术来育人。 艺术是以感性、形象的方式记录人类文化历史的成果,优秀的艺术作品不仅给人以美感享受,也蕴含着丰厚的人文内涵,这是美育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育人作用的根本依据。例如,在中办、国办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观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这种优秀的传统道德精神在中国传统戏曲的经典剧目中表现得最集中、最突出。因此,戏曲不仅仅是一种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需求的艺术样式,更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要发挥艺术课程的育人作用,需要美育教师多读书。首先要读懂艺术理论和艺术史,还要更多地了解世界优秀艺术文化,特别要对中华艺术精神有一定深度的了解。从目前学校美育教师的整体素养来看,这方面的修养是一块短板。相当比例的美育教师来源于非师范专业,由于在艺术专业学习期间比较注重技能学习,相对忽略了艺术理论和艺术史的学习。来自师范艺术教育专业的,艺术系统知识素养上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这些短板应该抓紧补齐。师范艺术教育专业除了开设一般性的艺术概论外,应该增加部分艺术的史论课,如音乐概论或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等。 美育教师应该从理论上认识儿童审美发展的心理特点,了解儿童艺术活动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并由此探索适合儿童身心特点的美育教学方法 任何教学都必须了解学习者的身心特点,所以说,备课就是“备学生”。脱离了学生的身心接受基础,任何教学都可能落空。例如,儿童的艺术兴趣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因为艺术的学习必须学生自己投入,产生情感体验,展开想象,从而获得审美经验。单纯靠教师说教是灌输不进去的。所以,艺术课必须让学生动起来,在做中学,课堂上要“有感”,而这些都需要一个前提:学生有兴趣。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和研究儿童的艺术兴趣。此外,小学生与大学生对于艺术的感性特征、游戏特征和人文内涵的接受能力差异较大,所以儿童美育可以多一些游戏,而大学生的美育则应该高文化低技巧。 在心理学层面了解个体审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美育过程的设计有的放矢。英国艺术教育专家M·罗斯曾指出,“审美发展”课题的研究,目的是“帮助教师们更好地理解他们的目的,特别是鼓励艺术教师为儿童们创造一些适应他们变化着的需要的学习经验”。这个认识是恰如其分的。而且,对个体审美发展的深入了解还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艺术课程学习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学生在艺术学习中还会表现出个性特征。对于学生的个性特征,只要是健康的,都应该小心呵护,鼓励发展。因为美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学生的创造力,而创造力的人格基础恰恰就是个性。没有个性就没有创造。美育教师应该掌握初步的个体审美类型理论,能够分辨不同的审美心理类型。个体审美心理类型是指不同个体在审美方面所具有的某种共同或相似的心理特征,是一定的人格类型特征在审美创造、表现、理解以及选择、评价中的体现。了解了个体审美心理类型,一方面可以帮助美育教师在教学中发现学生不同的个性倾向,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美育教师克服千篇一律的评价习惯。 美育教师应该具备一些心理学知识,但是,目前绝大多数儿童心理学都是认知发展心理学,我国心理学界对于儿童审美发展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学生的审美发展与认知发展有较大差异,儿童的认知发展一般呈现出感性直观向抽象逻辑思维转化的发展轨迹,而审美发展却不断增强儿童的知觉敏锐性、丰富的想象和越来越深入的情感体验能力,培养独特的直觉批判能力,这种发展也并不以“逻辑运算”为最高发展阶段。加德纳在他的《艺术与人的发展》一书中,评价认知心理学的杰出代表皮亚杰的研究“越过了审美发展研究”,同时还指出了皮亚杰认识到儿童审美发展与理性认知发展极为不同的事实:“有两个悖反的事实使得所有习惯于研究心灵作用与儿童能力之发展的人惊讶。第一个事实是,幼儿在绘画方面,在符号表达诸如造型描绘方面与即兴加入那种组织好的集体活动方面,有时也在音乐方面比大一些的孩子更有天赋。倘若我们研究一下儿童的理性功能和社交情感,那么发展便会或多或少地呈现为一种不断的进步,而在艺术表达方面所获得的印象相反却不断地显出一种倒退……第二个事实与第一个事实是部分相同的:在艺术倾向方面建立起发展的正常阶段比在心灵功能方面建立起发展的正常阶段要困难得多……没有那种培养这些表达手段和鼓励这类审美创造之表现的恰当的艺术教育,那么成人的行为以及学校生活与家庭生活便会在许多情况下压抑或破坏这种倾向,而不是去加强这种倾向。”这也说明,儿童的审美发展与认知发展存在很大差异,二者在发展过程中甚至可能是相互矛盾的。美育教师应该具备一些有关儿童审美发展的心理学知识,然后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摸索儿童的艺术学习的心理特点。 因此,师范艺术教育专业不仅要设置普通心理学课程,而且还应该有专业性更强的儿童审美心理学课程,帮助未来美育教师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美育教学工作。 美育教师应该掌握“遵循美育特点”的有效教学方法 要做好美育教学,美育教师必须“遵循美育特点”。美育是以情感熏陶的方式发挥育人作用的。通过美育,不仅能够使学生学到审美和艺术的知识与技能,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生动的情感体验过程中,把人类优秀文化的养分内化于心,身心因此得到滋养。这是我们中国育人的一个优良传统。孔子等先贤早就发现,以情感体验的方式来实施教育,是使做人的道理深入人心的最好方法。美育就是在润物细无声的过程中,使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最终促进儿童青少年形成健康的人格。同样是育人,德育是讲道理,美育则是以情动人,用情来潜移默化地感化人,二者方法不同,影响人的方式也不同。目前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美育要育人,就要在艺术活动中生硬地加上教化的内容,似乎只有加上几句教训人的话才能算是在“育人”,这是违背美育特点和规律的。 美育教学方法的独特性首先就表现为与专业艺术课程教学的区别,这种区别来自培养目标的差异。专业艺术教育是培养艺术专门人才的,所以技能训练占了大量时间,有的高校舞蹈专业的基本功训练就占据了一周五个上午,每天四课时。作为美育的艺术教育是为了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技能训练是辅助性的。但是,由于一些教师对课程的美育目标认识不清,模仿专业教学的方法,结果不仅无法提高学生零起点的技能,而且也无法完成以美育人的教学任务。美育的教学方法应该围绕育人的目标,始终把对优秀艺术的体验作为教学过程的重点。触发学生情感体验的方法就是想方设法让学生动起来,在做中学。这里说的“动”不仅是身体要动,而且要由此引发心动,也就是让学生在身体动的时候感受艺术的魅力,产生情感体验,这样才能解决目前普遍存在于中小学艺术课堂里的“无感”问题。这就要求美育教师具备教学设计能力,把学习内容转变成一个动态过程,让学生和教师一起参与进来。 艺术课程的学习评价是一个大难题,难在哪?艺术活动个性化突出、主观性强,见仁见智是常态;个人趣味,只要是健康的,无法统一,也无可厚非。不能以教师的喜好要求学生,也不能以多数人的喜好压制少数学生。因此,艺术学习的评价很难全都采用客观化、标准化的测评,应该既有客观标准的测试,又有发展性、描述性评价,而且应该以后者为主。但是,教师个体性的评价又很难保证公正公平。我们不应该因为艺术学习评价是难题就放弃不做,评价是必要的。评价可以检验教学效果,可以检验学生学习进步,可以说明学校美育的积极成效。解决这个难题的出路有两方面:一方面,学术界抓紧理论和实验研究;另一方面,学校美育教师也应该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 我们必须明确:美育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他不仅要会艺术,更要爱教育、能教学,他应该具备一位合格教师的能力和素养。目前在师范类艺术专业中,应该设置一定数量的教学方法课程,除了传统的“课程教材教法”外,还应该增加结合具体艺术(如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教学的“课程教学设计”“学生学习评价”等属于美育学与教育学交叉的专题性选修课,甚至还应该让学生去选修“班级管理”等教师教育课程,以便为将来做班主任打下理论基础。这些课程是目前师范类艺术专业普遍的短板,它们却能够帮助未来美育教师比较自如地上手美育教学,做好课堂管理和班级管理,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自我反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除此之外,加强教育教学实习也是提高未来美育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师范艺术教育专业的实习不能仅仅只上几节课,还要实习班主任工作。北京舞蹈学院的舞蹈教育专业从大一开始就组织学生进中小学见习,而且每年都有安排,这是很值得倡导的一种好做法,有条件的师范艺术教育专业都应该这么做。 美育教师应该具备组织和辅导学生艺术社团活动的多方面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育教学的教师应该是多面手,这和专业艺术工作者很不同。我国高校的艺术专业往往分得很细,在本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还要细分为几个方向,这样做的好处是学生可以学得很专。然而,从培养学校美育教师角度看,这恰恰有点不合适。美育教师最好是一专多能,在艺术的某一个方面有特长,还有几个方面也能懂一点、会一点。所以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应该打破专业艺术教育的模式,让未来的教师在艺术上学得宽一点,懂得多一点,以便未来更能适应学校美育的需要。例如,你本来是学习古典舞的,现在要求你会编导,编导在舞蹈学院却是一个独立的专业。还有可能要求你指导现代舞,这也跨界了,但是学校舞蹈教师不多,你也只能先学习了上马。一位钢琴教师可以把难度很大的协奏曲弹下来,但是你可能被要求为一首歌曲写一个伴奏谱,或者要你即兴伴奏,甚至去指挥一个学生合唱团。这在外行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从专业上讲,都算是跨界了。这说明,美育教师不仅要能自己做艺术,而且要能够组织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一起来做艺术,这就需要具备一些能满足校园艺术活动的特殊本领。一些师范大学的音乐教育专业开设了即兴伴奏、合唱指挥、编舞等通选课,要求该专业学生都要选修,这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尝试。 一般来讲,艺术生相对比较独立,组织和参与集体活动相对较少。但是艺术师范生未来是要组织学生开展艺术活动的,因此,需要在职前锻炼组织才干。常听到学校领导抱怨,说他们学校的美育教师艺术上能力不错,就是组织能力偏弱,这确是需要引起关注的一块短板。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可以有意识地让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一些组织艺术活动的实践,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