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并举加速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 2019-02-01    来源:湖州市南浔区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近年来,湖州市南浔区聚焦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亲”的工作要求和“清”的原则底线,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清廉南浔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牵头制定出台《政商亲清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拉近政商“亲”的距离、规范企业“廉”的行为,浓厚政商“清”的氛围,确保“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为清廉南浔建设和“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开展精准服务,拉近“亲”的距离,“亲”在行动上

1.以“践行亲清、走进企业”系列活动为平台,进一步畅通政企交流渠道。每季度组织开展“践行亲清、走进企业——政企议事会”系列活动,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级部门负责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面对面交流,宣传涉企优惠政策、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畅通政企之间定期沟通交流的渠道。近年来,先后在南洋电机、先登、久立、星光等企业开展活动十余次,采纳意见建议20余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精心制订《政策汇编》,系统梳理35项涉企文件和政策,下发到103家工商联执委以上企业。筹建全市首家小微科技企业联谊会,拓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载体,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助解困、合作共赢的新平台,当好“小微科技企业娘家人、创业创新团队服务生”。

2.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龙头,进一步优化完善涉企服务。全面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涉企各类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截至2018年底,实现常办事项“最多跑一次”573项、占比97.4%,“零上门”事项328项、占比55.8%;累计减少审批环节25%、压缩办理时间27%;采取集中进驻、事项通办、上门服务等方式,行政审批部门828项事项进驻中心,基本实现事项100%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打造一站集成平台。加速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现证照快递送达。22个区级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大幅减少。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充分展现“南浔速度”。

3.以“五大服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精准落实惠企举措。建立考察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执委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到各地名企学习考察,学习经验做法,理清发展思路、开拓发展视野。近年来,已组织非公有制企业赴深圳华为公司、福建青拓集团、珠海格力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考察7批180余人次。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成立浔商律师服务团,通过“法律大讲堂”、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培训等方式无偿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健全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近年来累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贷款近30亿元。完善科技人才服务平台。会同科技、人力社保等部门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合作建立同济・南浔科创生态园、南浔・北大科创园等重大科技平台,启动建设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南浔创业就业。建立健康服务平台。每年两次组织工商联(商会)企业家赴外地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近年来,累计组织开展体检9批共517人次。

加强思想引领,规范“廉”的行为,“廉”在关键处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廉的思想根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十余次,进一步坚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发展信心。每年制定《南浔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不忘合作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131领航计划”,组织新生代企业家赴贵州、重庆等地开展以“重走长征路、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红色教育系列活动5次。组织北京湖州企业商会南浔分会党员会员赴湖南汝城开展学习红军长征“半条被子”精神红色教育系列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升政治觉悟。

2.倡导公益慈善,履行廉的社会责任。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扬新时代浔商精神,继承和发展浔商“得诸社会、还诸社会”优秀传统,充分发挥光彩事业促进会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村企结对”“光彩助学”“五水共治”等工作,进一步凝聚南浔区广大企业家的公益力量。近年来,共募集慈善资金1.18亿元,救助资金8289万元,救助对象达7.5万人次。开展“村企同心同行,共建美丽乡村”主题活动和“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全区共有80家企业与67个行政村结对,80家非公有制企业认捐达2785万元。

3.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廉的制度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自律,树立清廉企业典型,完善企业清廉制度建设,加强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压缩企业灰色行为的空间。2018年以来,新增上市企业1家,累计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累计2家;新增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家,累计72家。

优化发展环境,浓厚“清”的氛围,“清”在骨子里

1.稳步提升政治地位。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注重把那些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同行中有威信、社会上有知名度、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士,推荐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岗位上,使他们有“位”有“为”。截至目前,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产生市人大代表20名、市政协委员13名,区人大代表54名、区政协委员75名。同时,把经过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5位新生代企业家及时纳入区管后备干部人才库,增加其参政议政机会。首创在外异地商会会长列席区两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制度。

2.切实规范交往规则。严格遵守《湖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具体行为指南》,明确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8个“严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切实做到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5个“不为”,划定清晰明确的政商交往原则。同时,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十不准》制度,紧盯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界限分明、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互动。

3.营造有序营商环境。健全机制,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真正让依法办事成为改善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畅通诉求举报渠道,坚决做到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