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017年第一期“廉政文化大讲堂”开讲
对党忠诚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017年第一期“廉政文化大讲堂”开讲
发布时间: 2017-04-14 03:36:26
4月7日下午,驻浙江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会同省工商联党组举办2017年第一期“廉政文化大讲堂”,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副主任王兆山同志,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精神进行专题辅导,8家综合监督单位和8个民主党派省委会机关160余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这是驻部纪检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习宣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精神的具体举措,把规定和纪律抓在前,切实防止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出现错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参加报告会的处以上领导干部普遍反映很好,感到非常及时,深受教育,收获很大。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剑飞同志主持报告会,并就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管党治吏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作出新的规定,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设计之中,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又是从严治吏的重要抓手,意义重大。
二是要对党忠诚。在座的都是领导干部,都是“关键少数”,一定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党对组织要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
三要准确填报。要认真结合专题辅导,深入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两项规定和相关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两项法规的内容要求学懂悟透,坚决做到不漏报、不错报,更不能隐瞒不报,还要取得配偶和子女的支持配合,按规定准确如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抓前、抓早、抓小的举措,以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激励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运用违纪违法的案例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警示教育,营造省统战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把会同综合监督单位举办“廉政文化大讲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得到了综合监督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综合监督单位将轮流承办,纪检组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大讲堂资源整合的平台作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