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及有关社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省委统战部及有关社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8-02 07:5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ZJXL-TZB-201601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单位 | 中标单位数量 | 存款金额 | 备注 |
一 | 公款竞争性存放(1年定期存款) | 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 | 1家 | 约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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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
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1.发售时间: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08月0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西湖区万塘路28号
西湖区万塘路28号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2.1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若为支行投标,需提供由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4人民银行上一年度综合评价B级(含)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5银监部门上一年度监管评级2级(含)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3.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3.2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xl87967630@126.com
3.3监督电话: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0571-87053866
联系人:李煜蔚;
招标代理机构:0571-87967630
联系人:辛集思
3.4发布媒介: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冬、刘文嗣、葛长英、徐晓康
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传真:0571-85024997
地点:西湖区万塘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