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诞生记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诞生记
发布时间: 2015-06-15 12:00:00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上月正式颁布,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
自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起草制定《条例》,到《条例》颁布实施,历时1年零5个月,500多个日日夜夜。
《条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听取汇报,明确统一战线坚持什么、发展什么、完善什么、防止什么,为起草《条例》指明了方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具体指导《条例》起草工作,两次听取汇报,明确起草的原则、框架、重点、进度等,亲自审改《条例》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先后主持召开4次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条例》起草工作,并就重要问题亲自沟通协商。
按照党中央要求,去年2月份,中央统战部会同中组部、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台办、外交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侨办等8个单位,成立《条例》起草工作机构,制定总体方案,成立起草小组。
从2014年3月份开始,起草组收集统战工作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对拟转化为法规规定的重要政策进行研究梳理。
在资料调研的同时,实地调研也拉开帷幕。在2012、2013年两次大调研的基础上,2014年4月,文件起草组兵分4路,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新一轮大调研,召开座谈会48场,参加人员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党内外各方面相关人员,共梳理主要问题44项,提出政策举措53条。
扎实的资料调研和实地调研、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为起草《条例》提供了重要参考。
北京,从春寒料峭到炎炎夏日,万木葱茏,生机盎然。
起草组讨论、研究、起草、修改,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从2014年6月份开始,在一场场深入讨论、一次次仔细修改中,《条例》稿重点更加突出、逻辑更加严密、内容更加严谨、语言更加精炼。
《条例》是各方智慧的结晶。
中央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征求并听取中央有关领导对《条例》稿的意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召开全国统战部长座谈会,听取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部长的意见。
3月中下旬,起草组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征求了参与研究起草工作的8个单位的意见。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还多次面对面沟通、仔细推敲政策等表述。
4月27日,俞正声亲自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条例》稿的意见和建议。同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党外人士,坦诚直言,各抒己见……
各方面共提出修改意见近500条,起草组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仔细推敲,先后修改50余稿。
4月29日、3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对《条例》稿进行审议。5月18日,《条例》正式颁布。
《条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一系列重要理论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范围对象,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提供了总遵循、总依据。
《条例》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全局,把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使统一战线服务大局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对于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在坚持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基础上,总结升华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内外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长期制约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刚性要求,为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条例》作为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各领域各方面统一战线工作作出了规范,规定了各级党委(党组)、统战部门、有关组织和单位的基本职责,为全面加强统一战线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这是党的统一战线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这是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起点,统一战线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